
面对孩子的伤情,如今张林的家长就想问个明白,同学的嬉闹导致孩子的眼睛受伤,究竟谁应该负责,是直接挫伤孩子眼睛的学生,还是学校?
由于张林的眼角膜是被刘小亮同学在嬉闹中用指甲戳伤的,张林的家长认为,刘小亮的家长应该负最主要的责任。
张林的父亲:刘小亮家长应负责,因为他的孩子把我的孩子眼睛弄伤了,小孩做事有大人负责,这个应该负责任,可是刘小亮的母亲,一说起医疗费就开始走人,她不跟我们说了。
对于张林家长的说法,刘小亮这方如何看待?我们找到了刘小亮的家长,他们认为,张林的伤早已经治愈了,现在的视力下降,并非由这次事件造成,而是张林原本就有近视。
刘小亮的母亲:哪里会看不见,张林的眼睛也会近视,他的眼睛开始就近视,张林大的字也看得清楚,近的字也看得清楚,小的字有点模糊,医生说伤好了,伤者可以回去,视力是...医生是这样说,张林眼睛开始就会近视。
那么,到底张林的左眼视力下降是由于角膜挫裂所致,还是象刘小亮母亲所说的原本就是近视?我们找到了张林的接诊医生。
眼科医生 吴楠:角膜穿层裂伤在正中央,就像一面镜子裂开,即使愈合,也存在疤痕,角膜医学上叫白斑,一个地方不透明,就会影响视力,前面像挡到一样,白白,像玻璃破后,从玻璃看出去,事物会变形,导致医学上叫不规则散光,视力肯定受影响。
看来,因为角膜挫裂而影响视力,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面对医生的诊断,刘小亮的家长就认为,即使要对张林的受伤负责,也不应该由他们一方全部承担,另外一个参与嬉闹的同学也有关系。
刘小亮的母亲:嬉闹中女孩子就打我儿子的背,我儿子的手这样反过去,我儿子在前面,他们在背后,我儿子就这样搞到。
刘小亮的父亲:这个伤口是几个孩子在学校里不是故意伤到,医疗费大家来承担这个责任,学校,女同学,我儿子三方面应该承担责任。
而张林的家长也认为,由于同学的嬉闹直接导致了张林眼睛受伤,事件就发生在学校的走廊里,又是课间时间,学校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张林的父亲:我认为学校应该负责,因为我好好的一个孩子到学校,眼睛搞成这样,我怎么在工地上上班,心里一点安全感都没有,所以说学校有一定的责任。
不过,校方则认为,意外一发生,他们就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联系双方家长,陪同张林就医,他们已经尽到了责任。
学校有关负责人:学校一直跟进,班主任不论有没课,都是请假后一直陪伴去医院,我们老师很积极通知两方家长到学校来,把这件事协商处理好,但是对方家长很不配合,躲避一次两次,老师电话联系家长从星期一打到星期五。
而对于是否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校方这样认为:
学校有关负责人:不是我们学校过错的,我觉得我们有道义上的责任,如果是学校过错,导致孩子眼睛这样,我们负责到底,这个过程我个人认为孩子是不小心导致的,我们有道义上的责任,会协助,尽我们能力帮忙。
那么,学生在学校里意外受伤该由谁来负责?针对此事,我们咨询了律师。

律师 施奕盛:两个学生在嬉闹过程,其中一个导致第三人学生受伤,这个直接致伤的学生过错是明显的,应该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另外参与嬉闹的学生对这件事发生有一定的过错,也应该承担次要责任,由于两个学生都是未成年人,赔偿责任应该由监护人、父母承担。
另外,律师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校方也应负一定责任。
律师施奕盛: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取决于学校是否有过错,事件发生时间是课间事件、下课时间段,地点在教室边通道发生,学校未能即使及时发现未能告诫制止,最后发生这样的事,我个人认为学校有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伤害已经造成了,逃避责任也无济于事,我看,责任的有关几方最好是能坐下来,尽快协商出彼此都能接受的方案,尽快做好孩子受伤眼睛的后续治疗。被让事情再拖延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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