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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女的户口

 

市区的夏学安家里有四口人,可他们家的户口本上却只有三个人的户籍,唯独少了女儿夏曼芝的户籍,没有户口的女儿成了“黑户”。并非夏学安不给女儿上户口,而是要上这个户口难如上青天。近18年的时间,夏学安到处碰壁,女儿的户口至今没能上。

1990年,结婚已五年的夏学安和邱惜英夫妻俩仍没有孩子,经人介绍,两人抱养了一个女孩子,取名夏曼芝。半年后,夏学安去给女儿上户口,可第一关就在居委会卡住了。

夏学安:来后(办理手续时)说现在得30岁以上,结婚5年,还得满30岁才能办理。

显然,才26岁的妻子并不符合抱养的条件。

夏学安:就没办法,只能孩子先抱养,等到4岁后,孩子4岁我就去办理。

兴冲冲的夏学安带着各有关单位的证明前往民政部门办理收养证,不料却再次碰壁。

夏学安:去到民政局,他就说按照《收养法》得双方35岁,因为查我这里女方才30岁而已,年龄不够。

无奈之下,夏学安又继续等待。一晃五年又过去了,夏学安又带着证明再次找上了民政部门,可事情依然不顺利。

夏学安:办理时他就说,时间过了五年,他说原来抱养手续得重新更新,重新盖印,重新去办才可以办

没办法,夏学安只得再次找上了原来打证明的六个单位。

夏学安:(都)说没办法,这些五年前给你办这些,各个单位什么已经成为事实,你再来办,这没调查

没有收养证,女儿就办不上户口。四处碰壁的夏学安几乎绝望,而儿子的出生更是让问题变得复杂。

夏学安:等到后来,我们再生这个孩子,后来再去找,他说你们这回更不行,我们《收养法》属于收养没有子女的,你们现在有子女,就说不能收养。

眼看着孩子一天一天长大,读书、找工作样样离不开户口,一有时间,夏学安就跑有关部门去询问。

夏学安:认为一次不够,我还找五、六次,找到他们那些人(工作人员)说你不用来,不用办理,肯定不成。

18年来,夏学安见证了机关部门的改革和收养政策的演变,可就等不来女儿的一纸《收养证》。

夏学安:一直我总去市民政局,到后来县市分开,全部去问,总不行。

如今,夏学安夫妻俩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局面,19岁的女儿已经超过了《收养法》规定的年纪。户口,这两个简简单单的字像一座大山压在了夏学安一家人的心头。

夏学安:孩子一年比一年大,觉得人生没什么意思,养孩子这么大了还办不成。

邱惜英:如果以后长大要结婚,今后也难,别人一听没户口,也不敢接受。

看到父母为自己的户口操心,19岁的女儿夏曼芝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夏曼芝:因为我感觉跟别人不一样,所以感觉很自卑。

初中还没毕业,没有户口的夏曼芝无奈地放弃了学业,可找工作也是一波三折。

夏曼芝:没身份证,我去找工作,去面试,她就听后不敢应我,不太相信我,也找了很多次,找了很多间(店),到现在令我自己已经失去信心。

其实,类似夏曼芝的情况并不属于个例。记者了解到,我国1992年出台的《收养法》,由于部分规定与计划生育政策、现实状况不一致等原因,很多事实收养关系中,被收养人身份都得不到承认。随着目前政策的完善,不少省市已出台相关意见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希望在我们的省市,这一问题也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以尽早彻底解决。同时也要提醒有意收养孩子的市民,进行任何收养行为,要全面了解有关法律规定后才可进行,否则会带来无尽的麻烦。

本新闻视频详见20080919《民生直播室》请点击: http://www.czbtv.com/msxw/mssp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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