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枪支危害性巨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枪支的管理已有明确的规定。然而,有些人触犯法律了还不以为然。三饶镇南联制造土枪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就是这样一个人。
张某,是一个没有文化的农家妇女,对于丈夫制造土枪的行为,她说,自己并不知道这样做会违法。
张某:以前他是做木工,工具都是放在屋子里。有时有人拿枪给他修理,赚几块钱,我就知道,但我基本上什么都不知道。以为他们是拿枪去打猎、打鸟,我听他这样说。
实际上,《枪支管理法》第十三条有明确规定:国家对枪支的制造、配售实行特别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造、买卖枪支。而对于仿真枪,有些人就认为,仿真枪又不是真枪,不必大惊小怪,那可就错大了。
饶平县公安局治安巡警大队侦查中队中队长 杨智勇:仿真枪做得非常像真的,铁皮,包括弹夹都是用铁皮做的,所以一般人难以辨认是真是假,如果这种枪支流入民间的话,犯罪分子就可利用这种枪支实施抢劫。这种塑料弹如果发射出去,针对面部的话,具有一定的杀伤力。
在饶平警方破获的运输仿真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运输仿真枪的行为已触犯法律。
饶平县公安局治安巡警大队侦查中队中队长 杨智勇:《枪支管理法》规定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邮寄、持有、携带和走私此类枪支的,应根据《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和《枪支管理法》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