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29日我省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获悉:为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更好解决农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今年我市将根据省的要求,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由现在的60元提高至100元。
据了解,具体的筹资比例为:省财政补助标准由原来每人35元提高至61元,市县财政补助标准由原来每人15元提高至25元,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由原来每人2元提高至4元,农民的筹资标准不变,仍保持10元。增加财政补助资金,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后,我市将根据医疗费用和住院率等基本数据,重新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标准进行测算,调整补偿方案,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
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副市长刘波要求财政部门要尽快做出方案,追加预算,确保财政补助资金按时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的审核和监管,确保基金安全;要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降低医疗费用,提高服务质量。
去年,我市有近136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市落实财政配套资金两千多万元,受惠农民共近12万人次,其中享受住院补偿4万多人次,补偿金额超过七千万元,享受保障救助基金救助21000人次,支出救助基金44万6千元。
*筹资比例
省财政补助标准:每人35元→61元
市县财政补助标准:每人15元→25元
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每人2元→4元
农民的筹资标准不变,仍保持10元
*去年
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35.9万人
全市落实财政配套资金:2039.67万元
受惠农民:11.9万人次,其中享受住院补偿:4万多人次,补偿金额:7071.2万元,享受保障救助基金救助:2.1万人次,支出救助基金44.6万元
本新闻视频详见2008年 4月30日《潮州新闻》点击http://www.czbtv.com/czxw/czxw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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