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买东西开票率低的现象,税务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同时出台奖励措施,鼓励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共同监管规范商家行为。 国家税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开发票或拒绝使用发票;购买者或接受服务者不按规定取得发票,都属于违法行为,都要受到国家税收法律的处罚。

市国税局票证中心主任陈和生:违反发票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要进行分别处罚。 为鼓励纳税人、消费者共同遵守税收法律,市税务部门举办了发票有奖活动,对在今年4月到12月期间取得《广东省商品销售统一发票》或《广东省加工修理修配统一发票》的消费者,进行抽奖奖励。对此,大部分市民都表示支持,并希望税务部门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规范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支持购物时商家有开具发票,规范经营行为。

超市有关负责人(大福源):索取发票是我们顾客的权利。 我们相信,随着纳税人和消费者法制观念的增强,利用发票进行偷逃税的行为将会逐渐消失。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将使潮州的市场经济秩序更加规范。
本新闻视频详见2006年11月7日《潮州新闻》点击http://www.czbtv.com/czxw/czxwsp/
潮州广电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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