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政局领导在12月27日上午的《行风热线》节目中指出,人户分离的困难家庭申请社会救济,按申请人的属地管理原则提出申请。
热线一开通,一位徐姓女士就来电询问人户分离的困难家庭如何申请社会救济事宜。
市民政局副局长李楚群: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你应该在你户籍所在地,就是说你的户口在哪个地方,要向你户口所在地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与实际居住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就应加强联系和沟通,共同来做好申请低保待遇家庭的有关情况的核实工作。

有一位苏姓听众在热线电话中反映,他的丈夫在几年前去世,如今家里只剩下自己和年迈的母亲,两人艰难度日。苏女士想了解这种情况能否申请社会救济。
李楚群:根据你反映的情况,看老人所在的家庭,如果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就请你向当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社会救济以最低生活保障的形式来进行救济。
市民政局指出,社会救济是国家和社会对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群众给予无偿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如果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都可以申请社会救济。
本新闻视频详见2006年12月27日《潮州新闻》点击http://www.czbtv.com/czxw/czxwsp/
潮州广电新闻中心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