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在第11期《潮州行风热线》节目中,市房管局领导上线接受市民的咨询和投诉。现就有关群众上线提出的问题及答复情况公布如下:
●莫先生在浮洋镇一处房产于1996年落实私房政策归还,但租户无腾退也没缴纳租金给业主,问这事怎么解决?
●卢先生家住浮洋镇农村,原分给他二间厝地,被原村长建了房,经交涉后已安排一间厝地,现村委出让土地时,新村长答应再发还一间厝地,但未兑现,问这事怎么办?
答:以上两问题因属于潮安县行政范围内管辖问题,已由我局转达潮安县政府领导和县建设局、县国土局,由他们给予调处。
●林先生家住下东平泄洪通道,反映邻居在旷埕利用他家的墙体设置拉闸门,影响他家的生活,问怎么解决?
答:我局已派员实地勘查,并和林先生到太平街道砖亭居委会进行协调,目前协调未有结果,已移交市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黄先生是北桥被拆迁户,由北关村重新分配一处建房用地,问该处地能否建房?(已在电话中给予明确答复)
●林女士其夫陈爵明,已去世,反映五年前新桥路拆迁铺面被拆后,重新赔偿新桥路铺面房,老契证已被房管收回,要求核发房地产权证?
答:我局交易所于6月8日向林女士了解,该房屋系其丈夫遗下产业,因缺乏继承手续而无法办理产权继承转移登记,请林女士尽快办妥继承手续,后到我局办理房地产权证。
●张女士问牌坊街拆迁补偿怎么办,是否要实施停水停电的措施?
答:牌坊街拆迁补偿按照《潮州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潮州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价格标准》的规定执行。即按房屋所在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评估价作为补偿依据。房屋拆迁工作将坚持“以人为本,利民优先”的原则,不采用停电停水等措施。但对少数被拆迁户无理取闹,漫天要价等恶劣行为,我们将依法行政,依法进行裁决或采取强制拆迁等措施。
●刘女士1996年购买西湖街道湘建开发的西湖综合楼房屋(北桥大厦对面),现未办房产证,据刘女士反映,开发商要购房户出营业税,问这事怎么办?
答:我局交易所于6月8日上午与刘女士面谈了解,同日下午向西湖房地产开发公司衔接,该公司领导十分重视,表示尽快与购房者联系,妥善处理该问题。
●苏女士问改造产业主拿定租至1966年9月后国家就停发了,要求发还租金;沿街铺面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归还业主?
答:根据中共中央中发[66]507号文件精神,改造产拿定租至1966年9月止,在国务院没有新的规定前仍不能发放。沿街铺面归还问题,根据粤府[81]79号文件第二点“私人出租非住宅用房以及原地主、富农、资本家出租的房屋,仍按省人民委员会[58]]粤商字1184号文件规定,不受起改点的限制,一律改造”的规定,目前不属落实退还的范围。
市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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