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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风热线”受理事项查处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纠风办:
5月13日,我局领导在潮州电台“行风热线”节目中,向全社会介绍、宣传本局担负住宅与房地产业、燃气管理的职能、服务承诺、执法和实施管理依据。并通过“面对面”接受听众的咨询、反映和投诉,共受理了听众咨询、反映投诉住宅与房地产业有关问题5宗。由于“行风热线”播出时间重新调整为每周三,为能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处理后,及时在5月17日向听众答复,局领导班子十分重视,在5月15日,召开了本局各职能科室、市房管局、二区建设局及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一是通报上述问题,二是按属地和职能范围将问题分解给各单位,要求迅速组织人力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三是决定由主管副局长带队、住宅与房地产业管理科、建筑管理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湘桥区建设局负责人组成督查组,重点对“兴厦园”房屋质量问题进行实地勘查。现将受理事项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投诉事项
(一)蔡先生(枫溪瓷苑小区拆迁户)反映的三个问题:
1、未办理房产证问题,经调查,是因为被拆迁户原签订合同为住宅理赔,后要求调为商铺。因商铺办证费用比住宅办证费用高,被拆迁户需缴齐增加部分才能办理。现已责成双方协商妥善解决。
2、实际住宅面积比图纸小3.6平方米,已明确告诉蔡先生,商品房交易时,是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房管部门确权面积为准进行结算。
3、关于其弟(蔡文亮)拆迁赔偿房屋无法交付使用的问题。经调查了解,这是因为蔡文亮的房产证已在银行办理贷款抵押。经债权人的提请,并经审理,现湘桥区人民法院已对其原有旧房进行查封,并且发来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对拆迁赔偿房产进行冻结。目前,枫溪区建设局已会商有关部门履行法定程序,尽快将这个问题妥善解决。
(二)枫溪桥西邱先生投诉房屋被拆迁未能按期入住的问题
由于投诉人提供联系电话不详,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但据枫溪区建设局派人调查核实,该区域由于拆迁难度大,目前,尚有二幢楼房未交付使用,但已接近竣工。
二、关于房产交易税费收取问题
家住市区铁巷的石先生反映的问题属二手房交易办证,据市房管局的答复意见,其税费征收标准包括:
1、契税:住宅套内面积超120㎡或建筑面积超144㎡,按3%计征,不超过上述面积按1.5%计征,非住宅按3%计征。
2、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按房产证的核发日期及申请交易日期为准,分三种征收。
·购住未满2周年的按9.3%全额计征;
· 购住满2周年未满5周年的,有差额的按差额征收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及印花税,无差额或出现负值的只征收买卖双方共1‰印花税;
· 满5周年出售的只征收买卖双方共1‰印花税。
· 其他费用
*估价费:按估价额×5‰;
* 测绘费80元起点;
*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80元(按宗)
* 出具房产证明费:按面积60-400元收取;
* 交易手续费: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
* 房屋买卖代理服务费:200-1000元(按委托方要求)。
以上收取费用,都是按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进行收取的。
三、廖先生,投诉“翠景居”现房与图纸不符问题
反映“翠景居”现房与图纸不符没有防空设施,停车场改在旷埕问题,根据提供电话,无法与投诉人联系。据调查核实,经上级机关批准,“翠景居”前期不设置防空设施,并缴交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另外,该小区已配套建设半地下停车场。
四、关于南较西路兴厦园住宅小区A幢1梯住户反映的工程质量问题。
经我局组织相关职能单位和技术人员现场勘查,并重点对301-801房,202-802房等13户住户的住宅进行现场勘查,初步确定,该小区是城乡结合部典型的违章建筑出现的质量问题,造成原因是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造成的,各户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目前,我局采取如下措施:
1、制订进一步观察检测方案,对该建筑物进行观察,收集相关数据;
2、责成开发商、原设计者收集原设计、施工的有关资料图纸,以期对质量问题进一步做定量定性的分析;
3、由开发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房屋质量鉴定后,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着手设计建筑物的补强方案;
4、按属地管理原则,该房屋工程质量补强加固工作交由湘桥区建设局实施管理监督;
5、我局将对该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跟踪督促,使补强措施得于尽快的落实。
潮州市建设局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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