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先生是揭阳人,在市开发区某公司上班,自2002年在潮州市参保。咨询当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社保关系应如何处理,可否转移回揭阳或退保?另公司规定凡工作未满2年辞职的,应将在公司期间由公司负担的11%的社保费还给公司,这是否合理?(咨询时间:20060422)

现场答复:如果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离开潮州回揭阳的,可将你的社保关系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到揭阳,在揭阳继续参保缴费,在潮州与在揭阳的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如果你属于农业户口,也可以选择退保,退回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含利息)。企业要求“归还”其担负的社保费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你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