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茂同志1969年上山下乡,回城后安排在农具一厂(后改称为“二轻装饰家具厂”),档案一直寄存在二轻手工业联社,自己则在社会打临工。曾写信给湘桥区区长,反映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厂方答应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咨询湘桥区社保局是否为自己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手续。(咨询日期:20060415)

经调查,陈茂同志是湘桥区二轻装饰家具厂(县以上集体企业固定工),属于漏参保人员。今年3月23日企业按规定送陈茂同志个人档案到湘桥区社保部门审核,经湘桥区社保部门当日审核后认为,陈茂同志符合市政府《关于完善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潮府办〔2005〕41号)文件所规定的补缴养老保险费条件,即通知企业取回陈茂同志个人档案,并由企业按规定在办理补缴养老保险费前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后由企业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补缴手续。但企业从3月底取回陈茂同志档案后至今一直未到湘桥区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湘桥区劳动保障局已敦促企业主管部门责成二轻装饰家具厂尽快为陈茂同志办理参保相关手续,使陈茂同志的参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