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饶平汤先生来电反映:柘林中学附近有一烧灰厂(无厂名),烟囱所吹出来的烟没有经过处理,都是黑色的,大人小孩经过这里经常被呛着,望能够前来调查处理。(投诉日期:20060408)

市环保局副局长罗文甲解答:这个问题将交由饶平县环保局下去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我们会反馈给你。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环保局将群众来电登记表转饶平县环保局,要求其进行调查处理,并把调查处理情况于4月13日前报市环保局。饶平县环保局获悉后十分重视,于4月11日由分管副局长带队,组织监督股、监察大队会同拓林镇企业办前往现场调查处理。 经查,投诉所称贝灰窑位于原拓林镇砖炉厂内,贝灰窑长6米,宽1.5米,建于1987年并投产,每月大约生产2至3天,该砖炉厂为拓林镇企办所属企业,由赖某承包,承包期为2005年1月至2008年1月。现赖某将砖炉厂部分转租给林某用于生产贝灰。贝灰窑距离学校仅80米,生产时排出烟气影响周围环境。经饶平县环保与拓林镇企办洽商,由拓林镇企办要求贝灰窑承包者立即停产,并清理现场和现存原料,否则将作出中止合同、收回经营权的处理。饶平县环保局将继续做好对这一事件的跟踪和监管,确保贝灰窑停产得到落实。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