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枫春邮电大楼附近苏女士来电反映:我们住在福居楼,楼下有一手机店,每天为了招揽生意,总是播放“的士科”曲,晚上11点才停止。以前,我们曾经向他们反映,他们有一段时间将音量调低一些,后来还是照样开大声。家里有老人的,心脏确实承受不了,况且现在小孩有些要中考、高考,这样确实影响很大。(投诉日期:20060408)

市环保局副局长罗文甲解答:据我所知,在你们对面还有一家手机店,也有这种情况。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用高大声响招揽顾客,应该由公安部门行使处罚权,我们会尽快向公安部门反映,相信可以办好。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及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根据环境噪声监管的职能分工,市环保局于4月10将群众来电登记表转给湘桥区公安分局,请其于4月13日前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 湘桥区公安分局获悉后迅速展开调查。据查,该手机店为“蜂星电讯”手机店,确实存在于营业时间播放高音音乐招揽顾客的现象。对此,湘桥区公安分局立即责令其停止播放高音音乐,并给予口头警告,该店负责人也作出今后不再播放高音音乐招揽顾客的保证。 相关文章: |